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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14节  (第1/2页)
    摊主拎着锅勺,茫然地顺着她指示的方向看过去,那里现在是片新楼,顶上是巨大的广告画,广告上是前一阵子特红的韩国明星金秀贤,竖着大拇指,边上是广告语。    ——英语培训到蓝天!美好未来在明天!    金秀贤大概永远也不知道,自己还接过这样的广告。    摊主皱眉,用锅勺翻了一把萝卜饼,嘴里嘟嚷着:“那是多久前?不记得了。”    木代说:“我小时候。”    摊主看她一眼:“你小时候?那得十五年?二十年?”    她重新看向木代指的地方,似乎想起了什么:“哦,是,印象里是有,拆了。”    “那楼里的人都去哪了啊?”    摊主麻利的将萝卜饼起锅,放在搁架上沥油:“散了吧,该搬哪搬哪呗。”    ***    晚上,木代睡不着。    小阁楼里闷热,蚊子居然也早早出动,嗡嗡嗡地扰的人心烦,郑梨在床上愤愤,啪啪的巴掌声不绝于耳。    一边拍蚊子一边跟木代说话。    “木木姐,我问过姑妈了,她说那片楼,十来年前就拆了,那是老楼,后来都变危楼了,设施设备也不好。”    是不好。    木代眼前仿佛出现那逼仄的楼梯,长满青苔的水槽,水龙头一拧开,整根塑料水管都在嗡嗡颤动,像是地下水要喷薄而出。    “木木姐,你光记得要找的人爱穿高跟鞋了?名字呢,不记得?”    不记得,小孩子的记忆是奇怪的。    她记得从桥头去看,能看到家所在的那幢旧楼,四四方方。    记得被送去孤儿院的那天,在桥头坐长途车,司机扯着嗓子喊:“南田,南田始发!”    记得家里破旧的水槽,剩了饼干屑的饼干盒。    唯独记不清那个被她叫作“妈妈”的人。    不记得她的名字,不记得她的脸,因为她的脸始终模糊,敷满颗粒粗糙的香粉。    印象最深的,是她的鞋子,是因为自己那时候长的矮,视线低吗?    她爱穿高跟鞋,瘦骨嶙峋的脚顽强塞进不合适的鞋子里,脚面被磨红,脚跟被磨出了泡也不在意。    木代说:“她喜欢穿高跟鞋,尤其是红色的,那时候,整幢楼也没几个人这么穿。”    啪的一声,郑梨又拍死一只蚊子。    说:“这就好办,咱们得空的时候去打听打听,这县城里,老住户很多,一住就是十几二十年的,总有人记得的。”    ☆、104|第8章    炎红砂回到丽江,兴致不高。    她找霍子红咨询,两人坐在酒吧的小角落里,神色都凝重,一万三故意寻个由头从旁经过,听到炎红砂问:“那是都要我还?要是卖了房子还不够呢?”    一万三回转来,曹严华正伸长了脖子朝那头张望,急急套消息:“怎么样怎么样?”    一万三说:“世事难料啊,前一阵子还是富婆呢,一朝大厦倾塌,当然了,她那叔叔和爷爷也没做什么好事。”    曹严华说:“都是她叔叔举的债,我红砂妹妹背这种债太冤枉。要说是报应吧,应该报应在炎老头身上才对。”    一万三不这么觉得:“前人种树,后人乘凉。富婆乘了这么久的凉,现在担点连带责任也正常啊。”    曹严华瞪他。    那边谈的似乎差不多了,炎红砂耷拉着脑袋过来。    曹严华说:“红砂妹妹,你不要丧气,有我们呢,有一口饭就有你一口汤,总不会让你饿死的。你要真被抓进去了,我们会想办法凑钱捞你出来的。”    他给她罗列希望:“你们家的宅子,应该值不少钱,要是还不够,我就陪你去趟四寨,别忘了,我们还有那么多宝石在呢,再不行,还有房产!”    他手一挥,直指凤凰楼的方向。    炎红砂说:“我没烦,这一阵子发生太多事,我就是觉得……怪没劲的。”    她在距离吧台最近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,趴下,脑门抵在桌面上,扎起的辫子执拗地翘着。    一万三盯着她看,看到后来,忽然有点唏嘘。    想想,好像的确是红砂最倒霉了。    自己是混混儿,到哪有口饭有张铺位就行,无所谓,曹胖胖跟他差不多,贼骨头铿铿的抗造,罗韧完全是非人类了,出了那么多的事,没见他慌过。小老板娘虽然不知怎么的多重人格了,但她至少有人疼着有人宠着吧……    细想,红砂其实比木代还小一点,无忧无虑地活到这么大,忽然接连失亲,知道了家里发迹的不堪真相,财富被收回,剩了孑然一身,没哭没闹没上吊,还在想着去把债给清了……    一万三忽然觉得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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